上週末HBO的Six Feet Under,有難得的誤磕搖頭丸狂想畫面,死神與生命的性交,白種老男人(死神)與黑人中年婦女(生命)在逝去的老爸以及因為磕藥掛入幻想的青年前表演了一場性交嬉鬧劇,還有喊價50美金的浸泡屍體防腐劑特製大麻搞垮了一個青年。「毒品」與生命、死亡、青年交織了各式提問。可惜的是,近來的six feet under常常故弄玄虛,提出問題卻連深入探討企圖都放棄了。
起碼那兒還有提問。徹夜未睡,看到十一日蘋果日報的頭版大標:「執法空窗 搖頭囂張」,高雄的「六號舞廳」五百多名舞客被帶回驗尿,台北因為蘇永康事件名聲大噪的「台客爽」舞廳「禾帆」則剛好舉辦「同志之夜」,200多名舞客中被帶回十幾名偵訊。接下來當然就是政府執法無力,角頭把持舞廳,罰則太輕無法遏止等等方塊新聞。老新聞沒有新樂趣。以吸食或持有熱門毒品涉及刑責來看,就知道台灣政府對毒品的知識是何等程度了,大麻(二級)起FM2(三級)、搖頭丸(四級)、K他命(四級)都來的嚴重,這大概是全世界最荒謬無知的毒品分級了。
是我們自己把青少年趕到舞廳去的,戶外的party一直被取締,用噪音污染法、用集會遊行法,加上地方角頭與club owner的威脅與報警,青年人只好回到舞廳裡,特別是被圍事的安全舞廳裡,自由地享用被「圍事」的「毒品」,要不然就是被擠到逐漸體制化的搖滾祭裡,成為單一的追星認同。
Six Feet Under裡的提問在台灣變成了Urine Inch under (勉譯為吋尿之下),我們與毒品的關係剩下的就只是尿裡有沒有成分,要不要被勒戒或罰錢了。60年代Beat Generation脈絡化下的青年與毒品文化在台灣變成粗糙的慣性質疑,經典小說《On The Road》在台灣也只好變成了On The Road to Police Office。我們哪裡生的出來像《旅程上》作者克魯雅克(Jack kerouac)或者詩人Allen Ginsberg呢?電影《朝九晚五》不過是戴立忍階級盲目企圖年輕下的發春大夢而已。(略經修改後,刊於破報復刊268期pots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