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在解嚴三十年當天發表談話,說不要將台灣民主化的功勞歸功於蔣經國先生,應該:「我認為在解嚴30週年的今天,我們應該把目光放在台灣人民的身上」。前者我非常同意,至於後者,我們最好看看解嚴三十年的「活動」如何的將目光放在人民上。
除了媒體上的偶有不錯的專文報導,「慶祝」解嚴的活動裡有兩個令我特別感到躊躇不適。
第一個是民進黨邀請獨立樂團來唱禁歌,請年輕樂團來唱唱當年的禁歌。樂團青年們在媒體上比比勝利手勢拍拍照,黨團發言人重複蔡英文的談話。三十一歲而立之後的民進黨取得完全政權後,依然靠批評國民黨,靠著向歷史討債來維持自身政權正當性。奉辭伐罪,只要敵人還活著,對落敗的敵人施以亟刑是證明自身罪責不如彼最有用的方式。禁歌並非過去事,當巴奈為了原住民轉型正義在總統府面前歌唱無人回應,當蕭賀碩、巴賴為了抗議亞泥,進總統府表演時掛「沒有人是局外人」布條遭撤,就知道音樂從沒自由過,我們能夠看到的音樂表達行動都是政治框架所允許的。在娛樂副版上的抗議,最終只能是娛樂副刊板上的娛樂,而在政治檯面上的娛樂,就是服務政治而已。
另一個則是青年技客團體沃草推出的《你是戒嚴時代的誰呢?》專題,這專題非常有創意,資料豐富,呈現高度成熟的創意,也能符合新世代的遊戲認識歷史的操作。透過簡單的選項,從大學生校園生活要參加哪一個社團活動開始,看似無關緊要的選擇每每導致致命的結果。如「去耕耘社在校園空地種菜」會如姜民權遭十年刑罰,「加入學生自治會」會如張常美入獄十年,「參加讀書會學習之事」則會如傅如芝遭槍決等等。令人心驚膽破,感受到高度的政治壓力。如你第一關倖存了,接下來如果你買了一本當紅的小說,「在去學校的路上翻一翻就好」則如呂沙棠入獄十年,「放在書包裡」如楊國宇,一樣入獄十年。這樣一關一關的過,若你能選擇存活下來到最後,不過證明了自己麻木不仁,衣冠禽獸。最後的畫面,則列出部分戒嚴時期被槍決的受難者名單,特別加上「沒有加害人」。人名,簡單的出生日,死亡時年紀與職業身分。
令我感到戰慄之故,一方面當然是重現戒嚴政治以如此暴力的方式進入日常生活,一切看起來毫無關係的選擇會導致入獄甚而喪失生命。而高壓政治下的日常生活殘破不正是戒嚴時期的感受嗎?但另一方面,這種將專制政權與無辜人民對立起來的政治解釋格局,卻更危險。假若真的是共產黨員,真的念了禁書,真的與共產黨員接觸,就該被判刑被處決?假若真的是共產黨員最後被槍決了,不知沃草要如何解釋這結果,是「罪有應得」還是「證據確鑿」?這不是遵從國民黨反共教育的價值體系而賞罰?這不是冷戰格局里,中共VS 美國,專制共匪VS民主自由這套認知意識型態的操作結果嘛?三十年後,當我們優秀的年輕一代這樣認識歷史,那麼我們如何解嚴?
專制政權創造無辜人民,一直是庸俗政治的運作方法。禁歌是,白色恐怖也是。前者將音樂的無政治解釋成音樂的自由,後者將左翼變成敵人,將敵人變成愛國主義的根基,當成自己審判是非對錯的標準。〈媽媽請你也保重〉是禁歌固然荒謬,〈東方紅〉是禁歌就應該嘛?白色恐怖傷害無辜人民不對,傷害共產黨員與左翼知識青年就合理嗎?我們怎們可能用批評對象的標準來審核自己自由的程度?
解嚴三十年,單靠列舉國民黨罪孽遠遠不夠,單靠簡單重複的歷史立罪也不夠。音樂固然沒有禁歌了,但也無有意義的音樂政治了;媒體自由了,但沒有任何新聞;空間解嚴了,有更多的軌道計畫;劇場什麼都可以演了,而演什麼都不再令人激動。現在我們什麼都可以說了,但什麼都說不出來,一但我們開口了,才聽到是冷戰歷史住在身體裡的東西在說話。
正義不僅靠問罪敵人,同時依賴我們對現實與歷史的嚴厲審思。思考巴奈在總統府歌唱行動,才是對於禁歌最好的思考;同樣的,重新思考台灣共產黨員的故事要比無辜百姓的受害更關鍵。
(首刊于今藝術2017八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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