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孫權 刊於《忐忑流年》2015國際華人紀錄片影展特刊 〈以下至上〉單元介紹
1955年十二月一日,當羅莎·帕克斯(Rosa Louise McCauley Parks)拒絕在當時黑白人分區座位的巴士上聽命於司機讓位給白人時,或許她自己都沒想到,因為衝動或者長期不滿所激發之拒絕的勇氣,讓蒙特馬利公車事件成為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爆發點。此後,非暴力的「拒絕的勇氣」成為公民不服從的質地。作為弱勢者,被殖民者,少數者能以弱恃強,小下制上,以柔抗剛的方式來改變/參與民主憲政體制的運作。由之,羅莎·帕克斯名字連上了二戰後解殖運動與民主化運動的許多英雄人物,如印度的甘地,南非的孟德拉,緬甸的翁山蘇姬。1997年的西雅圖反WTO運動,2008金融風暴後遍地開花的各式運動,2010年的阿拉伯之春,西班牙的「我們能」(podemos,原為一人之意,在歐洲議會取得席位的左翼政黨)政黨,在2011~3年佔領華爾街全球行動後,遍佈歐洲的工人合作社、親友經濟與有機農業組織,萬場猶如嘉年華會般的人民組織活動風起雲湧,公民不服從從一國境內的民主鬥爭擴延成為反全球化運動與新串連的範式,成為放棄老左武力解放但仍堅持對抗資本主義的左翼政黨的街頭路線。
公民不服從是行動方案,而非行動目標,很多情況下是以個人(小)的勇氣反制國家權力或商業力量(大)。「拒絕的勇氣」成為「非暴力的」,「清潔乾淨」的抗議風格,的確可以增加對市民的號召,爭取中產階級認同。然而,市民化的抵抗卻有避免「有預期以及接受被逮捕以及懲罰的政治行為」的傾向,非暴力變成號召參與者零負擔的動員令。因為它是在法律的範圍內對法律的不服從,才需要公開的,真誠的,宣示的行動,一般來說才是和平的,非暴力的,而非反過來。毛茸茸軟趴趴的非暴力抗爭並非公民不服從的唯一標準。
在台灣,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市民化」,確實挑戰官僚無能,也帶來了危機,其一,乃是是運動主體與其對抗的權力對象常是矛盾同一的。例如運動強調直接民主卻有閉門決策小組,抗議法律上程序違法自己卻罔顧法律,佔領街道卻要求參與者要接受安排,佔領立法院還要求有立法院記者證才能進入等等。使得運動容易淪為擴大已然成形的政治主體的訴求而非單個殊異性(singularity),異質性主體的解放。讓我想到在高中生反課綱運動時,一名被拘留的高中生在網上說,拘留室裡的人都是小偷,慣竊,強暴犯,他覺得自己很不值,因為他是為了救台灣呢。
另一危機則是,缺乏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挑戰。在台灣,從來沒有超過萬人以上的集結是針對大公司與資本主義的,對資本主義轄下的國家機器倒是非常容易顯現不滿與憤怒。儘管明顯危害出自於公司不良,市民仍怪罪政府的檢驗不周,國家是交錢養的,公司是給錢的。食安,環保,勞工,社會住宅議題的力道遠遠落後於國族情緒與政治動員。市民總是將自己視為國家的主人,而非資本主義的奴隸,這個國家主人,市民或公民,是安然接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消費者。公民不服從容易成為反應式的對抗,若行動僅來自對權力治理失敗的反應,而不是針對生產關係的不義,將無可能超越由新自由主義所劃定好的世界樣貌,它僅是深鎖於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下的政治道德的改良力量,猶如不公世界的慈善家與贊助者一樣。如果二戰後全世界公民不服從運動帶來人類良善勇氣的見證,現在我們要進行的不是地理上與人數上的擴增,而是提出超越由其歷史所生,經驗上有效的道德方案。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有對未來的想像,何種生活,何種公平正義,何種社會與何種生產關係是我們想要的,來決定當今實踐方案。
此次「以小制大」單元的影片,宜將故事內容當做實踐經驗,其影像語言與敘事方式作為個人面對集體事件的方法論。是極為風格化的影像作品。透過如本文第一段描述的大歷史圖片的剪輯作為背景,安插了三段阿伯伯之春劇烈風潮下的個人故事,利比亞的父子,敘利亞的教會兄弟,巴林的兩位女性閨密,跳過大事件的說明與價值判斷,讓觀者直視參與者及及親友的反應。英文片名可能更能掌握由小制大,以微小個體彰顯對照大歷史與大英雄們的企圖。相對來說,《蒼白正義》則是傳統的紀錄片風格。是羅莎·帕克斯努力未竟的歷史,一名布魯克林16歲非裔少年被控謀殺的冤獄,整部片好比由張娟芬來拍蘇建和案的紀錄片。導演過於真誠對待自己的角色與觀點,所以有點笨的可愛了。
故事精采,總使得人不太計較影片好看與否。兩部有關網路世界知名的片子分別是《網路之子:亞倫.史沃茨》與《第四公民》。前者主角是發明了RSS技術(我們大多數人都受惠無窮),並積極參與開放原始碼運動的天才兒童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鬱鬱自殺的故事。你並不會怪罪導演將焦點鎖在這名年輕主角的臉龐與過往照片,導演不是要拍追兇記。後者則因緊張神祕的氣氛讓影片帶有一定的張力。假想你從一封匿名信開始,要在美國眼下找到,並拍攝一個被全球通緝的人是多麼勇敢厲害的事情,但導演做到了,訪談並拍攝了令美國國防部與中情局震驚,歐巴馬閃亮的正義言詞瞬間墜入Edward Snowden的地獄中。這不是兩個英雄的故事,而是給所有搞開放原始碼,網路自由運動人的警惕,無論你如何堅持Right to Internet,你無能參與跨洋地下電纜,光纖網路與無線頻寬的建設,也無能拒絕原本用在軍事用途而有的高端網路技術與監控,技術的物質基礎將決定了應用層次。生產者與擁有者是跨國大公司,技術供應者是美國國防部。你可以致力透過協作平台將政府公開資訊法規定的資訊內容向大眾公開,但都需經私人資本擁有的通訊管道散佈。真正的悲劇性不是英雄氣短,而是英雄們最多也只能作為壟斷性技術物質基礎的病毒(良心),一次次的指出該修復與防堵之處而已。
你可能到陽光明媚的加州,享受過麥當勞的番茄醬,去沃爾馬或者連鎖超市買過大量便宜商品,但可能不認識這些摘番茄雙手的主人,在美國的墨西哥移工每天的工資讓他們難以生存,甚至必須住在農場裡。《翻轉食物鏈》(Food Chains)是個典型的移工爭取工資的故事。對台灣最有的啟示的:他們抗議的是大商場而非地主,請求的不是政府而是消費者。
此單元中最令我驚喜的則是《嗶聲之後》(Beep)。這部短片用錄影藝術的手法,影像完全取自過往宣傳素材,導演只是歷史的剪輯者,將冷戰時期的南韓透過犧牲小男孩打造反共的,同仇敵慨的全民意識重新鍛造一遍。這部片顯然不是有關公民不服從的實踐,而是告訴我們為何要公民不服從。因為公民的意識,是左是右,是統是獨,是反共親美,向來不是客觀中立的。所有天然的(天然獨,自然統)都是神話,恰恰是違反公民自覺的,公民不是被給定而的,而是爭取來的。
套句歷史學家卡爾(E.H. Carr)說的「假如歷史學家製造歷史,同樣真實的是歷史一直在製造歷史學家。」。公民不服從亦是。假如公民不服從是為了限制國家權力,同樣真實的是國家一直限制市民的範疇。公民權不是個天賦人權的概念,它要求我們從個體需求邁向普世正義,不但要求接近權(accessible right),更要求不排除權(non-exclusive right),不但要求民主,更要求公平(justice)。我想這也許影片,以及影片未敘說之處,可以給出最好的提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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