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政策是修辭學,經濟也是。台灣近年來的前景全押注在「文化創意產業」上。2010年,終於把幾年來的宣傳變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也把內容簡化成對特定產業的減稅和補助規定。
這不是什麼新鮮事,就像台灣二十年來對高科技產業和科學園區進行稅金減免和補貼一樣,至今造就了一群整天擔心又放「無薪假」的高科技新貴、平均20%閒置的科學園區土地,還有國科會一千兩百億元(新台幣.下同)的負債。
面對南韓、印度和中國的競爭,政府另謀出路的方式是創造另外一套貼補政策,想以文化生產事業的復興來彌補我們在晶圓代工和手機產值的流失;如果我們還相信這套補貼可以起什麼作用,才是新鮮事。
說穿了,這套辦法只是把台灣行之有年的文建會、國藝會、各個地方政府文化局的補助方式產業化,讓現實裏擴大的貧富差距變成文化產業鏈的差距化而已。文化創意作為一種修辭,政府可以拿來掩蓋台灣嚴苛的經濟處境,廣泛的文化工作者可以獲得政府的補助。
之前,台灣每年已挹注大筆人民稅金補助文化事業,大學紛紛設立文化行政、文化事業系或藝術和文化創意學系等迎接從教育部、經濟部、文建會撥下的預算,這些投 資還未清算其投資和產出的成果時,國發基金2010年5月又通過「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其中編列一百億元,由文化部文創發展司主導,成立信託 專戶方式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採限制性招標,2011年6月由十二家創投業者得標,這場繼《夢想家》一個晚上的表演燒掉三億公帑之外的豪賭,引起台灣社 會嘩然。
凡事以「文化」牽頭
台灣政治大學傳播學者馮建三在一篇名為〈研究文化創意 已經變成產業〉的文章中指出一個荒謬的事實:根據「國家實驗研究院」資料,行政院各機關(經濟部和國科會佔了將近93%)的文創研究經費,在2004年是 27.7億,有472案。其後,金額略減,但最少也超過15億,到了2010年,研究案首次破千(1016),經費達26億808萬。相形之下,十五種官 定文創產業,有三種的經濟產值不敵「研究」活動。「文化資產應用和展演設施」產值在2010年是17.6億,「視覺傳達設計」居16.3億,「設計品牌時 尚」則有1.87億。
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和台灣選舉語言如出一轍,只有意識形態的口號而沒有實質的內容。英國工黨布萊爾當初提出的「創意工業」(creative industries)乃是為了回應保守黨對於經濟政策的批評,把原有的工業分類包裝上「創意」,把產值精細計算(英國文化部在開始推動政策前幾年,會公 開在網上發布一份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文件,裏面統計至每一張音樂專輯賣到哪一個國家,賣了多少張),這是第三條路政治的策略之一,用來證明工黨的「經濟成長」能力。飄洋過海 到台灣後,就變成了「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ies),凡事都要用「文化」帶頭,不知是華人特性還是台灣習慣,台灣還嫌英國十三種分類過於小家子氣,遂一舉擴增為十五類,還多了一類稱 作「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意味看着辦,上意就是文化風向球。
然而,文化畢竟跟工業不同。文化正因為纖弱才需要補助的原因沒有消 失,那什麼變化令人的看法相反了?是因為當代資本邏輯裏文化已成為「象徵資本」,所以有人願意付錢,成為有品味的「生活方式」,所以有人願意提供服務?讓 文化價值成為經濟價格,就是「文化就是好生意」鼓吹者所倡議的,如果以前不行,現在為何又可以了呢?是全球資本主義需要新的風格得以販賣,還是大眾文化的 生產已經全面佔領生活所有面向,包含心靈的、精神的,菁英和上層階級的,流行和底層階級的,以及我們能夠想像到的有關文化一切面向和深度的事物?
如果文化需要補貼,正因其特殊,其生產不能單以經濟價格觀之,那麼希望創造產業就無疑大夢一場,如果文化有需求,有人願意買單,自然而然成為產業,何須補 助?政策的說法,要把文化扶植成產業,須要投資,那麼也無能解釋100億投資私人資本有何實際的文化效果?這些私人資本的豐收又由誰來分享?有更多連戲 劇、偶像、歌手、遊戲、電影是好事,沒有人反對娛樂事業,要為這些答案找問題也不難,只要把話反過來說就行了:好生意就是好文化。
小型出版社苦不堪言
拆解這套修辭最好的方式是,回到生產關係和生產事實。如誠品書店,這少數可以外銷的台灣經驗是觀光客和城市中產階級文青的最愛,是約會場所兼觀光勝地,台北 的敦南誠品店並首創全球第一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書店。誠品在台灣實則是一個炒地皮租樓和買賣精品的企業,書店只是高雅的房產廣告,所以一直賠錢也無妨。事 實上,台灣有了誠品之後,獨立書店愈來愈難經營,經銷商、連鎖書店的環扣體系讓作者和小型出版社苦不堪言。
誠品的確讓市民忘了要求政府應該提供多一點像樣的、自由的、舒適的、免費借閱的圖書館,卻無能改變台灣出版業這十年來的衰敗。誠品的成功並沒有創造出一位世界級的台灣作家,只是創造了放着許多國外翻譯書本的高品質書架,讓上了排行榜的書可以停留在架上更久的推銷原則。
誠品書店每月的銷售排行榜與其他連鎖書店和網路書店的差異不大,沒有多大品味上的差別,這證明了經濟事業需要文化風味,但文化不一定都可以變成經濟事業。相反地,一定有些文化在產業化的過程中遭到消滅或排除在外,這不是對當代文化概念所附含的多樣性的威脅?
如今香港政府要成立文化局,誠品也進駐銅鑼灣。台灣的「好生意」經驗對香港來說也許是一面提醒「好文化」該如何的鏡子。
(信報財經新聞 – 時事評論 – 文化論政 – 12-10-2012)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