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唯一證據是被看到,被事情追著跑,被一個藝術展熱情的四個女人猛追進度。而我是逃回來的。
十二月十七日,下午,飽受香港警察的水槍、胡椒粉後,晚上九點看著警察逐漸封鎖道路,茫然的拍照,與香港朋友手拉手坐在地上,「保護」最後仍在和平遊行的韓農,九點多催淚彈開始四竄,空曠的街道只有煙霧與一群爭取被和平對待的人民,一顆催淚彈落在我身旁,我逃出了警察封鎖線外。
在警察封鎖主要的街道前,我逃了出來,真希望有個好藉口讓我不用與勇敢的朋友們並肩作戰,我不想當愚蠢的記者,也不想當莫名其妙的學生遊客,可惜我沒有好藉口,就這樣走了出來。18日黃昏參與了HKPA最後的宣示外,恢復成一般人,開會、上課、批作業、作田野調查、旅行。後續後續的種種發展,我只能遠遠讀著香港獨立媒體的報導。
半調子的行動者+記者+學者+(也許還有網路實驗者)?這是最好的證據了。我終究眷戀某種跨界的身份。我與朋友說這是我最後一場戰役了,我要回歸某個「正職」,像全世界大多數的人一樣,努力推銷自己,從任何角度找到可以出賣/賣出自己的方式。這戰爭,除了拍照,我無能多說什麼,良善的意志與恐嚇的武器,農民與帝國,香港市民與香港顢頇警察,像極了卡爾維諾的老鼠之城與燕子之城。
半調子也有代價,嘴上的革命或熱心參與都還算廉價,我的論文到了極限,還有一個因為動保報導被告毀謗的官司敗訴(有我見過錯字最多與理由最荒謬的訴書),另一個因為反戰活動之後,拒絕繳稅買軍購的補繳稅單與罰鍰。這是代價,而我想,比起那些拿一年積蓄來香港抗議的韓農、絕食停止WTO與事後要求無罪釋放的香港市民、還有那些萬千的行動者所付出的代價,我的也不算什麼了。(01/17/2006 –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