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留言被刪了,連內容都改了,有點失望。既然有人叫我鬼大王,我高興,我就講明白一點。
我不個鍵縫插針的人,但也絕非是個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人。磨和過的人生,有人告訴我「朋友」多不代表有朋友。許多年之後,我才好不容意學會,一件錯事當大家都不吭氣的時候,就會逐漸變成一件壞事。特別是當事者,愈是忍氣吞聲,愈是容易在權力之下變成受害者。
我冷嘲熱諷?我更本就是用文雅的粗話罵人。原本我還不懂什麼親者痛仇者快,原來隱藏在此種心思底下的,是誰與誰比較好這種幼稚問題。
tm,我要說的是,請認真看待一件事情。朋友好不好不是拿來套交情衡量的,而是說實話的程度能有多高。誰與誰比較好,同一國,向來不是我的思考範圍。我沒有興趣,也沒有意願時間來測量各位的間距。
當一個明顯的犯罪事實(違反動保法)變成某種權力上的暴力,還讓一個傻逼自以為是的「聰明」掩蓋,在離訴訟八字還沒一撇的時候,就當起法官判決,自圓其說了一套大道理,而這個傻逼還到處blog化這個那個,呼應你那篇沒頭沒尾的世界大同時,我覺得真是錯置。